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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第十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徵稿啟事

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经中宣部批准,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在广西和上海举办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批准单位: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主办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共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上海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组织机构1、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评审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书法作品投稿与评审1、投稿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2、书法作品投稿要求(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
  (2)规格:书体不限,书法作品尺寸横竖不超过八尺,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须另附释文,篆刻需先行邮寄原石,内容及尺寸不限!
  (3)要求:所有作品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第十届国展投稿登记表》,附在作品右下角。
     (4)每件作品须从银行或邮局汇参评费30元(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  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投稿作品数量不限,禁止化名重复投稿。
  (6)投稿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书协会员免交参赛费且免初评,但需另附会员证复印件。中国书协各团体会员组织的作品稿件免初评(含香港书协)。
  (7)凡需退稿的,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3、展览规模,展出作品2000件左右,其中入展作品1800件左右,特邀作品200件左右。
   奖项设置:全国奖共50名,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另设获奖提名35件。(以上数量为规定的上限,评审中可根据作品质量情况确定具体名额)。书法作品评审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对评委违规的处理办法
  (2)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1000件。而后通过投票选出获奖作品50件,获奖提名作品35件;第二阶段,获奖作者现场创作测试,如发现与投稿原作明显不符的,取消获奖、入展资格;未到现场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展资格。
  (3)评奖引进投票和打分程序软件,现场公开评审结果,当天上网公示获奖、入展名单,公示10天后由组委会正式公布名单。
  四、中国书法大讲堂与国展论坛为了探讨和研究当代书法创作的特点和趋势,促进书法理论研究对创作实践的关注、介入,推动十届国展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中国书协决定举行中国书法大讲堂,邀请权威专家举行四场学术报告,同时举办“国展论坛”活动。国展论坛除了邀请部分书法理论、评论专家撰文外,还将面向书法界广泛征稿。
  (1)关于当前书法创作和实践的研究及评论文章,包括对书坛大势、风格流派、创作修养、代表书家、书体形式、技巧探索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评论。文章要求选题正确,观点鲜明,论述清晰,语言平实,提倡学术性和学理化的研究评论,反对浮夸吹捧、恶意中伤、借机炒作和抄袭剽窃行为。
  (2)来稿必须是未经发表的文章,每篇不超过20000字,引文注释要标明出处。
  (3)投稿须提供打印文本及计算机软盘各一份,论文后面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所在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
2、论文评审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研讨会评委会,最终选出获奖论文20篇,入选论文30篇。邀请有关专家、获奖论文及入选论文作者进行研讨。
   五、出版 第十十十  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展览论坛文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获奖提名、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并分别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论文集各两本。;
、书法作者一等奖奖金每人100000元,二等奖奖金每人80000元,三等奖奖金每人50000元,获奖提名奖金每人2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5000元;论文获奖作者奖金每人8000元(奖金均为税前)。获一等奖作者直接推荐担任所在省书协副主席,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论文入选,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4、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和入展作品收藏费,除在现场颁发外,其余未到场者将在开幕式以后两个月内寄达作者,由中国书协负责。
  5、获奖、入选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由承办方负责。l6、凡是要求退稿的作者,如未能入展,由承办方负责退稿。如出现问题,主办方可帮助作者予以协调。
   七、维权小组为维护作者权益,本届国展设立维权小组。在投稿、评审过程中,直至展览作品集出版后,欢迎书家和投稿作者监督,举报证据必须确凿。维权小组对署名举报者予以保护。凡是发现或被举报评委问题和作者代笔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直至取消评委资格或投稿资格及会员资格。投诉电话:(010)66184663 中国书法家协会
   八、征稿日期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1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请一律邮寄单位,勿寄个人)
   1、书法作品稿(款)件寄:广西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书法家协会  
 邮政编码: 530023   电话:0771-5624176
 篆刻作品邮寄: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邮政编码:200040  电话:021-62494961  62499778
  十、凡参赛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各项规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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