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书法家协会将与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张家港市文联主办“江苏省第八届新人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承办单位:
张家港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范围:凡工作、生活在江苏省内的社会各界书法、篆刻工作者、爱好者(非省书协会员)均可投稿。年龄限于18周岁以上。
2、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书体不限。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以竖式为宜,所有作品请勿装裱。篆刻作品寄印稿8-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3、投稿方式:采取团体会员集中送稿和个人投稿方式,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4、费用: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邮局汇款,请勿在信封中夹寄)。限于人力,凡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三)作品评审
由省书协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拟定于2012年3月中旬在张家港市评审,评审结束后及时公布结果。
(四)奖励待遇:
1、设立优秀作品奖30名。
2、向优秀作品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参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
3、展览将出版作品集,获奖作者凭获奖证书可免费领取作品集5本,入展作者凭入展证书可免费领取作品集1本。
4、凡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江苏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五)展览时间
八届新人作品展拟定于2012年4月初在张家港市展出,展出作品300件左右。
(六)截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止2012年3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投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邮编:210019
电话: 025-83572048(办) 13776687408
联系人:张星星
(八)其他事项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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