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由国家旅游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济宁市人民政府、曲阜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为彰显2012年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文化特色,弘扬中国传统书法艺术,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在国际孔子文化节期间,举办“孔子艺术奖”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杂志社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济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孔子艺术奖”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1、投稿: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除册页、长卷,一律为竖式,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2、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次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3、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展出结束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退还作者。
4、备注: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评审工作定于2012年8月在山东济宁举行,全部作品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本次展览开幕式于2012年9月下旬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期间在山东济宁曲阜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以上(含10件获奖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孔子艺术奖”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及相关责任
1、评选出优秀作品10件,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税后)。入展作品300件左右,每件作品付收藏费1000元(税后)。
2、所有获奖、入展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孔子艺术奖”获奖、入展证书。赠送《“孔子艺术奖”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及入展作者奖金、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2年7月底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活动进展情况请关注中国运河书法网站:http://yunhesf.com。
八、收稿、收款地址及联系人
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二号楼三楼济宁市文联
侯健 黄秀杰 (收)
电话:0537—2967128、0537—3202608
邮编:272025
E-mail:jnwlbgs@163.com
参评费须通过邮局汇款,邮局汇款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二号楼三楼济宁市文联
侯健 黄秀杰 (收)
电话:0537—2967128、0537—3202608
邮编:272025
九、“孔子艺术奖”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1、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