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并经核对身份后入场,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督导老师和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必须按指定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创作,考试期间不得互相交流和随意走动。提前完成创作的,请将作品放在桌上自行离开,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所有作品将由督导老师统一收齐带回。
3、考试内容现场命题创作,书体形式必须和入围作品书体形式相符。现场创作与入围作品明显不符者取消入展资格。
4、考生需自备应考工具,如笔、墨、纸、毛毡、印章、印泥等。其他书法作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5、确实因为特殊情况而未能参加本市笔试的,经各市书协同意,可于4月29日(周二)下午2:30参加南京市书协组织的笔试,笔试地点在南京市文联三楼报告厅(南京市四条巷12号)。其他未参加笔试的考生统一参加5月6日下午2:30在省文联(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组织的笔试。没有参加现场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6、请人代笔者,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对帮助他人代笔的省书协会员,省书协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省书协会员资格,并禁止参加省书协举办的有关展览和评奖活动。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2014.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