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市创建“中国书法城”工作需要,盐城市文联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年期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盐城市文艺创作研究室工作人员1名 (主要从事市书法家协会日常工作、书法创作与研究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书法事业,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2、具备艺术类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守职业准则,无不良记录;
4、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书法作品多次在全国或省级以上书法或篆刻大赛中参展并有获奖。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录用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五个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文联办公室(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2030室)。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书协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2寸半身正面免冠近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如实填写《盐城市文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应聘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考试
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⑴笔试:报考人员现场进行书法创作,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⑵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等。
⑶成绩评定: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五)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盐城市文学艺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待遇
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人员聘用后,采取政府购买用工的方式,由盐城市文联指定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工资报酬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不少于5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可予以解聘。
五、其他
联系人和咨询电话:张林春 86662032 13851181336
盐城市文联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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