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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全国书画作品大赛”征稿
     在举国喜迎祖国60华诞之际,为了全面配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指示精神,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没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由中国书画文化网等发起,国家文化部侨联、中央文史馆、中国书画艺术研究会和《羲之书画报》主办、参与的“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海内外书画作品大赛”面向海内外开始征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国家文化部侨联、中央文史馆、中国书画艺术研究会
承办单位:建国六十周年海内外书画作品大赛组委会
官方网站:中国书画文化网(www.800101.com
媒体支持单位:羲之书画报(中央文史研究馆、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山东省文史研究馆主办)

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国内外知名书画家,书画及美术工作者,业余书画爱好者,年龄不限。
2、征稿内容
反映建国以来国家取得的重大成就、城乡巨变,体现人民精神风貌、社会风气,展望社会主义美好未来,表达对祖国的诚挚祝福
美术类:以国画为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均可;
书法类:楷、行、隶、篆、草(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等。
3、作品要求
(1)作品寄原作,2—4副为宜,规格在4尺以上(含4尺),无须装裱,投稿一律不退。
(2)书法、篆刻(草、篆)作品请附释文。
(3)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
(4)附200字左右艺术简历或作品简介,个人近照2张(务必在背面写上名字)。

稿件评选,责任、义务和权利:
1、由著名书法家、美术家和学术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为示公正暂不公布评委名单,并邀请相关单位进行监督)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来稿择优录取参加画展,按展出30%评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从辉煌走向辉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全国书画展”精装获奖证书。获奖作品有机会参加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的“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全国书画展”,届时邀请国家领导人、名家、名人、优秀作者代表及媒体出席。
3、优秀作品将免费在中国书画文化网展出一年,特等奖获得者在首页推荐。获奖名单将在多家媒体做专题报道,并可直接加入行业协会,成为会员或理事。
4、所有参展作品将有机会整理成册,出版发行,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获奖者优先推介参加组委会举办的艺术活动,如联谊笔会、采风、大赛、展览、拍卖等。
5、暂未获奖作品将获赠纪念证书,在相关媒体刊出宣传。
6、凡组织10人以上参赛列为团体参赛单位,请组织老师统一列表、统一邮寄。组委会特设组织奖项。
7、所有特等奖获得者将获邀在2009年国庆节期间来大连笔会和旅游。组委会承担在连期间所有费用。
8、本次活动免收评审费、通联费,举办单位对作品拥有展览、编辑、出版之权力。

截稿日期:
2009年8月31日(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方式:
邮箱:abcd800101@126.com
网站:http://www.800101.com
寄稿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数码路100号软件园国际公寓9008室•建国六十周年活动组委会
邮编:116023
电话:0411-3975 5151  15842616880
联系人:李燕  王冠宇


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全国书画作品大赛”组委会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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