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书画家联合会文件 关于举办国庆六十周年诗书画印艺术大赛的通知
中国美协、书协、国内外艺术群众团体,社会各界艺术爱好者: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60周年华诞,决定在北京举办“国庆六十周年诗书画印艺术大赛”,广泛动员会员艺术家以中国国粹诗书画印的艺术形式浓墨重彩地描绘新中国60年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讴歌中国人民团结奋斗,建功立业的英雄壮举,以激发人民群众的民族自豪感,增强历史使命感。同时,进一步抒发红色艺术家热爱祖国的高尚情怀,检阅和展示书画艺术创作成果和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精神风貌。
具体事项如下:
一、投稿要求:
1、征稿形式:
书法类:含楷书、行书、隶书、草书、篆书、篆刻、甲骨文等(隶书、草书、篆书、篆刻、甲骨文等书体需另附释文)。
美术类:含国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油画、素描、速写等(人物、山水、花鸟等均可),各种形式不限。
诗词楹联类:现代诗、古体诗均可。古体诗词和楹联须符合声韵格律要求。
2、作品内容: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以表达爱祖国,爱家乡,颂和谐为主题,而富有创意的艺术作品。为保证作品的整体质量和水平,谢绝一切敷衍、庸俗、应酬之作。
3、作品规格:书画类作品小不低于四尺斗方,大不超过8尺整张。诗词限3首以内,
新诗限30行以内,格调高雅,字迹工整,文责自负,来稿不退。
4、举办本次活动不收任何参评费、装裱费、参展费、获奖证书费、报刊网络宣传费及邮递费。为发掘培养新人,促进创作积极性,本次大赛来稿必复,参赛者将获相关证书。
5、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正楷字注明作者姓名、年龄、详细通讯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以便联系、登记、存档。
6、来稿一律寄挂号信或特快专递,以免遗失。
二、活动时间:
1、 征稿日期:即日起至2009年 9月19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止。
2、 颁奖和展览:国庆期间邀请部份获奖作者进京颁奖。并组织艺术交流活动,观摩大庆盛况。10月份在北京艺术馆举办大型展览暨作品拍卖活动,获奖作者在书画笔会交流中创作的新作品拍卖。所得利润将全部返还作者或征得作者同意捐献于公益事业。
三. 评奖与待遇:
1、 评审:为全方位展示当代艺术家的创作水平,体现艺术鉴定权威性由中国美协,中国书协领导和资深艺术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别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评出入展书法、美术作品共700件(评审委员每人拿出一副作品作为特邀作品参加展出)。
诗词楹联类作品评出:金奖、银奖、铜奖、颁发获奖证书(不发奖金)
2、从入展的700件作品中评出华冠金奖3名(奖金6000元);金奖13名(奖金3000元);银奖199名(颁发国家级艺术机构收藏证书和获奖证书);铜奖337名(颁发爱国艺术家勋章和获奖证书);优秀奖、创作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入选作品颁发爱国艺术家纪念证书。
3、对本次活动的组织单位和个人(须组织13人以上参赛者)颁发单位组织奖和辅导老师奖。
4、所有获奖和入展作品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拥有对作品的国内外展出、拍摄、出版以及各类媒体的宣传权和出版权等。
5、获金、银、铜奖的作品将在相关报刊刊登,获金奖的作者,相关媒体予以采访报道。
四、寄稿地址:
邮编:100043
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110号华信大厦511室
国庆大展办 收
电 话:010—86889997 010—51945681
手 机:0 13260215783 0 13070637846
联系人:林老师 (规范稿件管理制度,来稿勿寄个人)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