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县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宫、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机构:
为迎接上海世博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推动我国素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培养青少年儿童健全的人格,展现当代青少年儿童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团结友爱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精神,展示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实施素质教育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特举办“华夏人文杯”首届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写作大赛。
一、主办单位: 中国新汉画研究院 中国艺术教育发展促进会 湖北华夏人文艺术研究院
承办单位:“华夏人文杯”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写作大赛组委会
二、征稿对象:
幼儿组(3岁至6岁)、儿童组(7岁至11岁)、
少年组(12岁至17岁)、青年组(18岁至24岁)。
三、参赛内容:
1、 绘画类:儿童画(工具不限)、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素描、漫画等。(尺寸不超过60cm×40cm)
2、 书法篆刻类:毛笔、硬笔;篆刻请附释文。
(软笔书法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尺寸不小于8开纸均由作者自己题款)
3、 手工类:剪纸、陶艺、泥塑、布艺、木雕、烫画、蜡染、扎染、刺绣、竹编等。
4、 摄影类:彩色、黑白均可(尺寸统一在10寸高清晰照片)。
5、 电脑绘画:要求尺寸不大于A3.
6、 写作:散文、诗歌、小小说、寓言等。
(11岁以下的小作者作品限于500字以内;12岁以上的小作者作品限于1500字以内。)
7、 所有作品可寄原件或发电子文档(手工美术作品也可寄拍清晰的4-10寸作品照片参赛,集体参赛可将作品发电子邮件)不需装框或装裱。
8、 初中高中组:高中学生以上美术参赛作品以美术专业基础训练习作为主,鼓励创作(不提倡临摹)。
9、 所有写作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文责自负。
10、每件作品限一位指导教师。(如有多名,只承认第一人)
11、获奖作品不再退还,未获奖作品由评委会点评后连同参赛费退还作者。
四、奖项设置和评审办法:
(一)学生奖:设钻石奖1名,奖金3000元和证书、奖牌;金奖50名,奖金800元和证书、奖牌;银奖300名,奖金200元和证书、奖牌;铜奖500名,奖金100元和证书、奖牌;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二)教师指导奖:
1、 特等奖:辅导选送参赛作品150幅以上(含美术、书法、作文、摄影),颁发“华夏全国十佳艺术教育工作者”获奖证书及奖金2000元;
2、 一等奖:辅导选送参赛作品100幅以上(含美术、书法、作文、摄影),颁发“华夏全国十佳艺术教育工作者”获奖证书及奖金1500元;
3、 二等奖:辅导选送参赛作品80幅以上(含美术、书法、作文、摄影),颁发“华夏全国百佳艺术教育工作者”获奖证书及奖金800元;
4、 三等奖:辅导选送参赛作品40幅以上(含美术、书法、作文、摄影),颁发“华夏全国百佳艺术教育工作者”获奖证书及奖金200元;
5、 优秀奖:辅导选送参赛作品20幅以上(含美术、书法、作文、摄影),颁发“华夏优秀艺术教育工作者”获奖证书及奖金100元;
(三)团体奖:(所有获奖单位均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1、特等奖:选送参赛作品150幅以上,颁发“华夏青少年儿童素质教育示范基地”牌匾;
2、一等奖:选送参赛作品100幅以上,颁发“华夏青少年儿童素质教育示范基地”牌匾;
3、二等奖:选送参赛作品 80幅以上,颁发“华夏青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先进单位”奖杯;
4、三等奖:选送参赛作品 40幅以上,颁发“华夏青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先进单位”奖杯;
5、优秀奖:选送参赛作品 20幅以上,颁发“华夏青少年儿童素质教育优秀集体”证书;
(四)赛后将优秀作品编辑出版《中国青少年儿童·优秀指导教师作品典藏》,全国公开发行。
(五)评审程序:初评、复评、终评。
五、截稿与领奖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第一批参赛作品:截稿时间为2010年2月01日;颁奖时间为2010年3月15日
第二批参赛作品:截稿时间为2010年5月01日;颁奖时间为2010年6月01日
第三批参赛作品:截稿时间为2010年8月05日;颁奖时间为2010年9月05日
六、投稿汇款须知:
1.凡组织10人以上参赛列为团体参赛单位,请组织老师统一列表、投搞。
2.本次大赛为了给参赛者提供方便,同时接受电子投搞,请将要投稿的作品发往大赛指定邮箱:Email:hxha2009@163.com 也可通过QQ:823182106 传送至组委会。
3.汇款方式两种:
一、邮局汇款在邮寄作品时,请将汇款单复印件及参赛作品一并邮来,便于登记查询。
二、通过银行打到下面指定的帐户:
大赛组委会指定帐户开户名:余 剩 汇款帐号(工商银行卡):6222023202018154772
七、参赛报名费、评审费、证书费:
中国大陆每幅参赛作品需交纳人民币45元,不再额外收费。
港澳台地区每幅参赛作品需交纳人民币65元,不再额外收费。
八、寄稿汇款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玉兰苑北区11栋2单元401室
宋海洋 余剩 (收) 邮编:430070
电话:027- 87850295 传真:027- 87850295 手机:18971382138 13995635260
中国新汉画研究院 中国艺术教育发展促进会
湖北华夏人文艺术研究院 “华夏人文杯”全国青少年儿童
书画、摄影、写作大赛组委会
2009年11月20日